湛人〔2008〕56号
湛江市招募2008年 “三支一扶”高校毕业生公告
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参加“支教、支农、支医和扶贫”(简称“三支一扶”)服务活动,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,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措施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等八单位下发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粤人发[2008]53号文)精神,现就湛江市招募2008年“三支一扶”高校毕业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募对象及条件
(一)招募对象:湛江市生源往届毕业尚未就业,且志愿到我市农村乡镇基层单位服务(服务期限2年)的普通高校毕业生。
(二)招募条件:1、政治素质好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;2、学习成绩合格,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;3、具有敬业奉献精神,遵纪守法、作风正派;4、身体健康;5、专科、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,毕业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;6、按2008年湛江市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岗位需求表(见附表)所列的专业、学历要求招募人选,支教岗位原则上招募师范院校毕业生。
二、报名
1、报名时间:今年5月6日至5月26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除外)。
2、报名地点:湛江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(湛江市跃进路67号市政府大院内市人事局办公楼一楼)。
3、报名资料:报名时报名者需填写《广东省2008年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计划登记表》(可从广东省人事厅网站下载或向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索取)2份,并提交本人《毕业证书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本、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和《居民身份证》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,免冠同底一寸相片2张。
委托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,除提交上述材料外,还需提交本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三、审查和体检
对报名参加我市“三支一扶”工作的大学生,由湛江市“三支一扶”办公室(设在市人事局人才管理开发科)负责审查和组织体检。体检依照高校学生毕业体检的标准进行,体检费由报名志愿者负责。
四、录取
经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报名对象,由市人事局统一报省“三支一扶”办公室审批。经审批录取的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名单,省“三支一扶”办公室于6月25日前在广东人事网和广东人才网公布,并采取书面、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大学生本人。
五、待遇
被录取并安排在我市“三支一扶”岗位上服务的大学生,其在岗服务期内,省财政将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补贴800元,每人每年交通补贴、医疗费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、住院医疗保险共2000元,同时我市财政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00元。
附:2008年湛江市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工作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表
湛江市人事局
二00八年四月十日 |